关于2025年上半年免考、毕业论文申请和毕业申请等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 2025/5/23 12:52:00

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工作安排,将开展202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和毕业申请工作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办理时间

1.免考申请:5月26日-6月1日

2.毕业生照片集中上传:6月6日-6月18日

3.毕业申请:6月14日-6月21日

4.毕业论文申请:6月2日-6月15日

二、办理方式

考生可以登录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(网址:https://ste.shmeea.edu.cn )办理

或者登录“上海招考热线”网站( https://www.shmeea.edu.cn  ),通过首页“自学考试”—“服务平台”进行登录,

点击“免考申请”或“毕业申请”或“论文资格管理”,按照流程填写有关信息。

三、特别提示

1.申请免考者必须取得所学专业6门及以上理论课程合格成绩,请具备申请免考资格且本次申请毕业的考生切勿错过此次免考申请,以免耽误后续的毕业申请。

不需要加试的考生不必对加试科目(电子技术基础(三)等)申请免考。

2.2025年起,我市对现行专业考试计划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进行了调整,申请毕业的考生须通过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”

(课程代码15040,3学分)课程。具体事宜详见《关于调整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通知》。

已学习过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”全日制课程并通过考核的考生,可凭借高校开具的成绩证明申请免考。

3.申请毕业的考生须提交本人近期(毕业前一年内)的正面免冠正装照电子图像文件。该图像文件重要,用于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,

应真实表达毕业生本人相貌,不得对人像特征进行技术处理,具体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见平台提示。建议至专业证件拍照处拍摄。

4.根据教育部规定,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,须持有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职(专科)(或以上)学历证书。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通过学信网APP,在“考生服务平台”进行“验证学历”授权,以便对考生前置学历进行自动验证,操作流程详见考试院公告。

5.考生如有2002年及以前的课程合格成绩(单科合格证),请在毕业申请前联系主考高校进行成绩补登,完成后方可进行毕业申请。

6.毕业申请一经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后,毕业审定费不予退还。请本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完成申请,如有疑问可联系主考高校进行咨询。

7.毕业论文申请条件为通过所有课程(含实践),毕业申请的条件为已通过所有课程(含实践)和已完成通过毕业论文。毕业论文申请通过后后续工作请留意学校官网通知。

8.如考生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,可以通过在线技术QQ咨询(QQ号:420582530),也可拨打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21-35367070(工作日9:00-11:00,13:30-16:00)。